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讲大局、促平安、治贪腐、匡正义、立公信、强队伍……近五年,洛阳检察亮点工作有哪些?2018,又有哪些新思路?9月28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吴志军向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近五年工作报告。
  着力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及时就服务保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研究出台一系列工作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对古城快速路一期工程、前坪水库等56个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针对洛阳地铁1号线,与纪检、审计等部门联合成立"廉政督察领导小组",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预防监督。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研究出台"16条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宽容创业创新中的失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2427人,监督立案的唐洪涛、韩新国假冒注册商标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着力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1453人,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既有效打击犯罪,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金融秩序。助力精准脱贫,出台"23条意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等重点环节,开展预防调查29次,促进完善扶贫领域监管机制36项。深入县(市)区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14800余名基层干部受到教育。市检察院用心帮扶栾川县合峪镇马丢村强党建、抓项目、促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助力污染防治,连续五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公安、环保、国土等13家行政单位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开展联合走访调查、专项检查活动,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1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35件,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632人,助推河洛大地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美好。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前移工作关口,在公安、司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单位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高新区检察院在市交警支队设立交通安全检察室,与公安、交通等单位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全市交通安全,全市2017年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交通肇事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20%。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开展"送法五进"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承办"河南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机关'活动洛阳启动仪式",与市国资委联合举办"送法进企业"活动,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宣讲员"。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分别就农村河道采砂管理、校外辅导机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等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有关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956人,提起公诉25916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起诉3名涉嫌叛逃犯罪嫌疑人,涧西区检察院从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异地重大暴恐犯罪线索,有关部门据此抓获13名暴恐分子。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依法稳妥办理邓振智持刀袭警案、胡万林非法行医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825人,提起公诉873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500人,提起公诉9387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282人,提起公诉46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加强宣传发动,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报纸、微博微信等刊发宣传文章100余篇,摸排线索52条。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就案件定性共同把关,统一执法标准。两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提高专业化水平。今年以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7件423人,提起公诉11件63人。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办理狄治民19人涉黑案件及8名公职人员"保护伞"案件,高质量完成引导取证、出庭支持公诉工作,2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非羁押诉讼,完善落实风险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贯彻诉访分离原则,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化解信访矛盾3900余起,按期办结中央、省委巡视组等交办信访案件196起,实现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市检察院和5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延伸检察环节司法救助职能,对27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开展心理疏导,抚慰心理创伤。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附条件不起诉164人,对413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帮助失足孩子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坚持宽容不纵容,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26人。与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加强协作,开展"送法进校园"宣讲1043场次,受教育师生60万余人次,形成"洛小未""牡丹心语""小岩姐姐"等优秀未检工作品牌,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配合中纪委、省纪委查处了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以及12名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又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开展医疗卫生、房地产税费征管等领域专项查案活动,净化行业风气。依法严惩"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立案侦查行贿犯罪264人。
  突出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088场次,71000余人受到教育;洛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受到社会好评;开展"预防+邮路"活动,"检察蓝"牵手"邮政绿",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扎实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9件,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60项。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份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配合纪委顺利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任务。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办案衔接,两级检察院均成立职务犯罪检察组,建立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配合机制,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能,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自觉摒弃"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推动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73件、监督撤案238件;纠正漏捕577人、纠正漏诉1018人;提出刑事抗诉165件,法院改判130件。监督立案的李振强故意伤害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214人、不起诉101人,坚守底线、严防冤错。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纠正1326人,切实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以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51人,监督财产刑执行5465万元,坚决防止刑事判决"打白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780人,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5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3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514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92件,并协助法院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法院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扎实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356件,法院采纳1332件。严肃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调查核实48件,提出抗诉5件,维护司法公信、促进社会诚信。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指示精神,2017年7月1日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我们立足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注重发现线索,依法慎重立案。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充分运用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恢复被损毁占用的国有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和耕地1397亩,治理被污染河道177公里,收回国有财产2579万元。

  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三单制",建立党建工作六项措施、四项制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干警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观念持续提升,市检察院被评为"河洛党建计划"巩固提升年"先进单位"。
  着力正风肃纪。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党纪检纪,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在党内生活中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规矩,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近五年,两级检察院共有43名干警受到党纪检纪处分。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刻汲取教训,突出整改重点,严肃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围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修订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强化素能建设。全面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出台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坚持部门周一例会学习,多次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组织业务骨干到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学习培训,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 45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十佳公诉人"等,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狠抓规范司法。坚决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大硬仗,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所有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加强流程管控,推进精细化办案、精准化管理。开展案件集中评查8次,评查案件1831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市、强力整改。上门走访62家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注重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的监督制约作用,开展反向审视315件,倒逼规范司法。

 

责任编辑:卢佳芳 / 网页设计:张 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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