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一、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二、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伊川-孟津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洛阳纵横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伊滨区、偃师市、孟津县
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天然气输气管道,管径DN610,设计压力6.3MPa,管道材质为L415M,全长75.3km,设置1座分输站(顾县分输站)和3座监控阀室。主要气源为西气东输二线,输气规模10.8×108m3/a,即308.57×104m3/d。项目总投资65351.72万元。
本工程起点为“西气东输二线”洛阳-偃师支线管道工程小庄站,线路途经伊川县彭婆镇、吕店镇,伊滨区寇店镇,偃师市大口镇、缑氏镇、顾县镇、河洛办事处、山化镇和孟津县会盟镇,接入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14号阀室(本次建设内容不包含起点小庄首站和终点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黄河南岸14#阀室相关改移及扩建工程),输气管道主线水平全长75.3km。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9日止)。
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可在附件中下载《洛阳纵横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伊川-孟津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前往建设单位目前办公地点处(洛阳纵横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市吉利区吉利大道与208国道交叉口东北角)查阅纸质报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底工联系电话:0379-6526 8903
电子邮箱:18637951686@163.com传真:0379-6526 8903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
伊川—孟津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伊川-孟津天然气管道环评(征求意见稿)
洛阳纵横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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